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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电票热点问题解答(第一期)!请查收

数电票热点问题解答

(第一期)


自11月1日北京市开展数电票试点以来,我们发现目前大家最为关心的问题还是关于数电票的试点范围和开具数电纸票的相关操作。


接下来,让我们共同来看一下近期大家最关心的两类问题吧!

一、试点范围类问题




1.暂不纳入试点范围的纳税人有哪些?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关于开展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试点工作的公告》第一条规定:“按照有关规定不使用网络办税或不具备网络条件的纳税人暂不纳入试点范围。此外,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纳税人暂不纳入试点:


(一)存在严重涉税违法失信行为;


(二)存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发票风险;


(三)经税收大数据分析发现重大涉税风险。另外十五条规定票服务平台暂不支持开具机动车(含二手车)、通行费等特定业务数电票,开具上述发票功能的上线时间另行公告”。


2.纳税人如何确定自己是否被纳入试点范围?


答:被纳入试点范围的纳税人在登录电子税务局后,会收到已被纳入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试点的告知;


您也可登录电子税务局,进入【我要办税】—【开票业务】—【蓝字发票开具】模块,如可进入该模块并正确显示发票总额度且可开具发票则您已被纳入试点推广范围。如无法进入该模块,系统将提示您为非数电票试点纳税人,不允许开票。如有疑问,可咨询主管税务机关处理。





二、数电纸票类问题




前期我们已经了解到数电票的法律效力、基本用途与现行发票相同,使用电票平台开具数电票具有“领票流程更简化”、“开票用票更便捷”、“入账归档一体化”的优点。如您因业务需要继续使用纸质发票,那么使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纸质发票相比传统的使用税控系统开具纸质发票有什么优点呢?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使用电票平台开具纸质发票的优点:

(1)发票开具更高效

税控系统:试点纳税人如果使用税控系统开具纸质发票,需在开具完毕后手工进行发票验旧。


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试点纳税人如果使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纸质发票,由系统自动作验旧处理。


(2)额度扣减更灵活


税控系统:试点纳税人如果使用税控系统开具纸质发票,在领用纸质发票时按单张最高开票限额和发票领用数量之积扣减本月可用发票额度。


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如果使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纸质发票,发票领用时不用扣减本月可用发票额度,在发票开具时根据实际开具金额扣减本月可用发票额度。


(3)纳税申报更便捷


税控系统:纳税人如果通过税控系统开具纸质发票,需在次月进行发票数据汇总上传(抄报税)后再进行增值税申报。


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试点纳税人注销税控设备后使用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纸质发票,次月无需汇总上传发票数据(抄报税),纳税人可直接进行增值税申报。


(4)用票服务更便捷


纳税人通过电子发票服务平台进行发票开具、交付、查验及勾选等系列操作,享受“一站式”服务,需再登录多个平台完成相关操作。





了解了使用电票平台开具纸质发票的优点,那么新办企业完成赋额后如何使用电票平台开具纸质发票呢?



新办企业完成数电票赋额后,若仍有纸质发票开具需求,可按以下步骤开具数电纸票:




第一步:完成纸质发票票种核定


通过进入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申请】—【票种核定初次申请】模块,申请初次核定纸质发票票种;


第二步:进行纸质发票领用


纳税人可通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发票使用】—【发票领用】“发票发放(票e送)”模块申领纸质发票;或前往办税服务大厅通过自助机或前台申领纸质发票。


第三步:开具数电纸票


通过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开票业务】—【蓝字发票开具】—【立即开票】模块,选择“纸质发票”,即可在电票平台开具数电纸票。


开具成功后,点击【发票打印】,即可打印数电纸票。



温馨提示:点击【发票打印】后,若出现“本机未检测到打印服务”的报错提示,纳税人可点击蓝色字体“打印帮助”下载《打印服务常见问题处理》。根据指引完成打印控件下载及修改浏览器安全设置等操作,即可打印数电纸票。